2023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正式發布
2023-04-25 16:26:18|
來源:濟達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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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建設工程質量檢測(以下簡稱質量檢測)管理,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制定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以下簡稱檢測機構)資質標準。
(一)本標準包括檢測機構資歷及信譽、主要人員、檢測設備及場所、管理水平等內容(見附件 1:主要人員配備表;附件 2:檢測專項及檢測能力表)。
專項資質包括:建筑材料及構配件、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節能、建筑幕墻、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等 9 個檢測機構專項資質。
(1)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或依法設立的合伙企業,且均具有 15 年以上質量檢測經歷。
(2)具有建筑材料及構配件(或市政工程材料)、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建筑節能、鋼結構、地基基礎 5 個專項資質和其它2 個專項資質。
(4)社會信譽良好,近 3 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1)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專業正高級技術職稱,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均具有 8 年以上質量檢測工作經歷。
(2)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 4 名(其中,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不少于 2 名),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不少于 2 名,且均具有2 年以上質量檢測工作經歷。
(3)技術人員不少于 150 人,其中具有 3 年以上質量檢測工作經歷的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60 人、工程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人員不少于 30 人。
(1)質量檢測設備設施齊全,檢測儀器設備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設備設施滿足 9 個專項資質全部必備檢測參數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質量檢測場所。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并滿足《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的通用要求》GB/T 27025-2019 要求。
(2)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統,檢測業務受理、檢測數據采集、檢測信息上傳、檢測報告出具、檢測檔案管理等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
(1)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或依法設立的合伙企業。
(2)主體結構及裝飾裝修、鋼結構、地基基礎、建筑幕墻、道路工程、橋梁及地下工程等 6 項專項資質,應當具有 3 年以上質量檢測經歷。
(4)社會信譽良好,近 3 年未發生過一般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責任事故。
(1)技術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專業高級及以上技術職稱,質量負責人應具有工程類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均具有 5 年以上質量檢測工作經歷。
(2)主要人員數量不少于《主要人員配備表》規定要求。
(1)質量檢測設備設施基本齊全,更多搜索監理檢測網公眾號,檢測設備儀器功能、量程、精度,配套設備設施滿足所申請專項資質的全部必備檢測參數要求。
(2)有滿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場所及質量檢測場所。
(1)有完善的組織機構和質量管理體系,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等管理制度。
(2)有信息化管理系統,質量檢測活動全過程可追溯。
承擔所取得專項資質范圍內已取得檢測參數的檢測業務。
(八)本標準規定的技術人員是指從事檢測試驗、檢測數據處理、檢測報告出具和檢測活動技術管理的人員。
(十二)本標準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及有關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2023年3月31日
官方附件: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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